以取消利率管制为标志的金融自由化与互联网金融两大动力风云际会
自10月25日以来,近期关于“注册资本改革”报刊新闻报道量的趋势图(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11月9日并购专家、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王巍w 发声:以取消利率管制为标志的金融自由化与互联网金融两大动力风云际会,事实上取消了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罪。国务院新近的公司注册改革又取消了虚假注资和抽逃资本等罪名。这四条要命的紧箍咒去掉了,新一代创业者企业家金融家面临一个空前历史机遇,还等什么三中全会和自贸区之类口号呢?你又不是什么政客!
随后知名地产商@任志强转发并回复认为:法律还没有相应修改!
两人掀起了对公司注册改革的讨论。
这场讨论是源自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公司注册资本门槛放宽。
“白手起家不是梦!”、“你准备创业了吗?”,这是新浪微博网友在得知此项改革后发出的感叹与讨论,但讨论范围并不大且没有产生很高的舆情热度,具体的说就是讨论是在创业者、企业家、经济学家以及部分关注网友中小范围的进行,甚至媒体也没有过多深度报道与解读。
经济学家@光远看经济:中国人对真正的重大制度变革是如何的迟钝啊。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和股份公司500万元的出资限制,1元就可开公司;取消了政府对公司的年检,政府再也不能以此来收费,这是多大的制度变革?这是本届政府释放出的最大的制度红利,居然没人讨论和关注。
创业者的春天来了?
其实在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开始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其基本基调就是“进一步放松政府管制,更大程度的降低公司准入的门槛,鼓励社会的创业激情”。
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同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经济日报》评论员朱磊认为:这次改革貌似只是“小动作”,但背后的意义却十分重大。民间畅想的“一元钱办公司”变成了现实,持续多年的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监管方式一夜之间发生了转变,由原来的“严进宽管”变成了现在的“宽进严管”。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角度看,后一种更为符合本轮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宽进”体现了政府向市场放权的步伐加快和对民众创业权利的尊重;“严管”则体现了政府提高效率,提高市场透明度,提升公平性的决心。
@光远看经济认为:这是继2005年中国公司法修改之后,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又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变革。经过以上两大变革,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出生”制度方面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带来的,是公司法律气质的涅槃。
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为例。1993年出台的中国第一步公司法,在资本制度上完全实行“法定资本制”,并坚持公司资本确定、维持和不变三原则。在这种资本制度下,一个公司要成立,不仅要求注册资本的一次到位,而且还要确保公司资产与注册资本的一致,这种僵化的资本制度不仅使得公司设立门槛太高,漠视民间投资热情,导致中国创业的制度环境极为严苛,突显了公司在资本制度上与现实生活的掣肘与不足,并因导致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国际上不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
对于此次的制度改革,很多企业家及创业者都感慨颇多。
东星航空创始人@兰世立发了一条微博:有多少创业者因注册资本而获罪?
@当当网[微博]李国庆[微博]转发@兰世立的微博并评论:虚假注资,抽逃资金罪一去不覆返了!。
真格基金创始人、新东方联合创始人@徐小平也在微博上喊话:创业者的春天来了!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蒋锡培[微博]: 希望相关政策能够落实到位,惠及创业者,造福社会。
@金鹰创投和天使投资:那将是创业者的幸福!
而其真实的效果可以参照此项改革的试点区域,北京中关村(6.33, 0.21, 3.43%)、上海浦东、福建平潭、广东深圳珠海等地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新华网”报道:以深圳为例,从2013年3月1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截至9月30日,新登记市场主体24.2万户,是去年同期新登记数量的2.3倍,全市累计实有市场主体122.2万户,民间投资创业的热情被大大激发。
呼吁后续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跟进
网友@半只西瓜:政策是好的。但是对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有公司法制定的,对法律的变更应由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操作。工商总局无权对此进行修改。另外,后续的税务登记等也都有经营地的法律规定。并非毫无限制。
该网友的观点与任志强一样,都对相关的法律修订提出了跟进的呼吁,对此张茅局长给出了回应: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
同时鉴于不少网友提出的,砍掉了企业准入“门槛”,会不会导致皮包公司、空壳公司死灰复燃?如左派经济学@家左大培1952:上海自贸区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引得上海大妈蜂拥注册公司,说是抢占壳资源。这一类的改革措施就是以鼓励投机取巧为己任。他们学习的榜样,就是维尔京群岛那样的专门窝藏坑蒙拐骗的皮包公司的地方。@郭松民转发并评论:这下香港和新加坡的皮包公司没市场了。
为了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朱磊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失信制裁制度来防范和化解,总体上利大于弊。具体来说,政府必须提供企业有没有人投诉,有没有过失信记录,开办企业的企业家背景如何等等资料。甚至打通官方和民间信用数据库,倒逼企业进行诚信制度建设。让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市场秩序规范。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曹和平:公司注册成本的低廉并不是产生“皮包公司”的原因。网友@水的四季评论:这会释放中国人的信用“资本”。
还有媒体建议:在大量企业涌入市场之后,政府还应及时推进税费改革以减轻创业税费负担,比如取消工商注册、前置审批等费用;对开办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等,三年内不征收任何税费,三年到五年减半征收税收等,这些措施都可以“放水养鱼”,让这些企业既能办得起来,又能活得下去。
这些建议甚至质疑都显示了舆论对于完整释放制度红利的期待。不管怎么说,政府将权力放给市场和社会,将监管责任留给自己的改革思路都值得肯定。从根本上激活市场活力的改革方向,越来越值得期待!